不可不知的1388个法律常识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中国法制  作者:徐宪江  页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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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为了让广大读者更方便、更快捷且更全面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解决问题,我们特编写了《不可不知的1388个法律常识(实用问答版)》,并赋予其如下特色:  第一,内容全面。本书内容涉及人权保障、人身利益、生老病死、婚姻家庭、生活消费、交通出行、财产保护、合同权益、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政利益、诉讼等领域,全面完整地涵盖了人们在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第二,简单易懂。本书以提问的方式引出法律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解说,简单易懂,一目了然。  第三,语言通俗。本书以通俗浅白的大众语言传达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通俗性和普及性。  最后,便于查阅。如果读者想找某一法律问题,通过目录就能很快地找到,省时省力。  希望广大读者能够通过本书,真正地成为一名“法律人”,从而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以最快捷、最经济、最实用的方式去解决。在面对各种性质的利益纷争及侵权行为时,能够有理有据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人权保障篇  一、人身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第二章  人身利益篇  一、人身伤害  二、人身自由与名誉保护第三章  生老病死篇  一、出生与死亡  二、继承  三、医疗事故第四章  婚姻家庭篇  一、结婚  二、离婚  三、夫妻权利义务  四、夫妻财产关系  五、监护与抚养  六、收养与赡养第五章  生活消费篇  一、购物  二、餐饮第六章  交通出行篇  一、交通安全  二、出行与住宿第七章  财产保护篇  一、物权与所有权  二、土地权益  三、房屋买卖  四、业主权益  五、占有、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六、担保第八章  合同权益篇  一、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二、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四、违约责任  五、商品买卖合同  六、赠与、借款合同  七、保管合同  八、其他合同第九章  劳动就业篇  一、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  二、试用期、薪资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  四、安全生产与工作纪律  五、劳动争议解决第十章  教育培训篇  一、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  三、高等教育  四、民办教育与社会培训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篇  一、养老保险  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第十二章  商业保险篇  一、保险合同  二、投保  三、理赔  四、保险代理第十三章  创业投资篇  一、企业开立  二、股东和投资人  三、权利转让  四、企业分立与合并  五、企业事务执行  六、企业合法经营  七、企业税务管理  八、破产清算  九、国际贸易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篇  一、著作权  二、专利权  三、商标权第十五章  违法犯罪篇  一、刑罚与责任  二、侵犯人身权的犯罪  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  四、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五、侵犯公共安全的犯罪  六、破坏经济活动的犯罪  七、国家公职人员犯罪第十六章  行政利益篇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治安管理处罚  四、行政强制  五、行政复议  六、信访  七、国家公证  八、国家赔偿第十七章  诉讼篇  一、民事诉讼  二、刑事诉讼  三、行政诉讼

章节摘录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当划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5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例如:夫妻一方结婚前就有一套在出租的房子,每月租金有3000元,那么这3000元的租金就是孳息。租金上涨的话,属于自然增值,即使结了婚,这每月3000元或更多的租金也一样是个人财产;假如夫妻一方婚前有一个工厂,婚后这个工厂所生产产品的收益就是投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其个人的。  婚前的“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给付了另一方彩礼,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在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外,适用前面第(2)、(3)项的规定,还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在离婚的前提之下才能适用第(2),(3)项。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答:我国《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由此可见,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请注意这里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约定了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全职太太”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要看他们是不是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约定,如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怎么办?  答: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由此可见,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的,另一方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  ……

编辑推荐

徐宪江主编的《不可不知的1388个法律常识(实用问答版)》是一本适合大众阅读使用的法律自助书籍。该书内容全面,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以问答形式进行法律解说,简单明了;以浅白生动的大众语言传达法律知识;目录分类明确,检索方便,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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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4条)

 
 

  •   一本非常实用又通俗易懂法律常识的好书,值得推荐。
  •   法律常识方面的工具书,内容全面,每一个常识背后都有很多经验之谈。
  •   我喜欢这本书.书上的很多常识都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
  •   是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内容权威而且实用!
  •   文章内容很实用,但是这本书的纸的质量实在不太好。。。
  •   买了两本这个书,自己一本,老爸一本,老爸说这书很好,很实用。
  •   案例比较多、丰富
  •   适合所有人看
  •   通俗易懂,内涵这里
  •   阅读这本书对法律常识更加了解,不错
  •   这本书贴近生活,是一本不错的学习基本法律知识的书,只是在一些内容的解释方面我觉得不是很全面,对于一些法盲的阅读还是有一些难度的~不过相信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拿来学习还是挺不错的!
  •   还不错值得阅读,如果不想成为法盲,又不想读那些难懂的法律文件可以选择这本
  •   备在身边的字典书。
  •   不是还有光盘的吗?鬼影都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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