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习俗-中华传统文化经典

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黄山书社  作者:余耀东 编  

前言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的祖先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积累了大量珍贵的物质文化资源,最终形成了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继承发展、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有诗、词、赋、曲艺、建筑、戏剧、民俗、绘画、雕刻、烹饪、医药、服装等,包括传统历法在内的中国古代自然科学以及生活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传统文化不仅记录了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产生、发展的历史,而且作为世代相传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风俗习惯,已经深深渗透在每个中国人的血脉中。    综观整个人类的文明史,文化发展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既保持本民族的特点,同时又不断地对外来文化加以吸纳和创新。例如,对中国有着巨大影响的佛教就是从印度传入的,但佛教传入中国后,又不断地被改造,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同时: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不但影响了韩国、日本、朝鲜等近邻,而且也影响到东南亚、南亚等地的一些国家,如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等,由此形成了世界公认的以中国文化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传统文化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和重视。    中国的封建社会时期长达两千多年,中国传统文化受封建社会的影响很深。封建时代的统治者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强化中央集权,常常钳制和禁锢文化学术的发展,我们的传统文化也不可避免地带有许多封建糟粕。当然,任何一种传统文化都有其积极和消极的成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新的时期仍然散发出迷人的光辉,值得我们学习和继承。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积淀,是我们的民族之根、民族之魂。本套丛书对中国的传统思想、社会生活、文化艺术、节日风俗等内容进行介绍,让读者能够全面领略它的魅力。    编者

内容概要

《中华传统文化经典:江湖习俗》讲述了江湖习俗的故事。包括了江湖文化的特征;江湖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江湖组织的分类;江湖暗语等内容。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中华民族的祖先用劳动和智慧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积淀,是我们的民族之根、民族之魂。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汲取智慧和精神力量。

书籍目录

第一章江湖概述 “江湖”的涵义 江湖文化的特征 江湖社会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江湖人物 江湖人物的分类 江湖人物的行业分类 第三章江湖组织 江湖组织的分类 江湖组织的结构 第四章江湖语言 江湖暗语 行为隐语 第五章江湖礼仪 祖师崇拜 江湖礼仪形式 第六章江湖规矩 帮会规矩 其他江湖组织规矩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江湖萌芽可上溯至三千年前的商周时代。殷商以游侠和商贾闻名于史,今天所说“商人~‘商业…‘商务”等名词都假借“商”字,说明这一行业与商代有不解之缘。商朝的商人走街串巷,买贱贩贵,长途迁徙流动,产生了最初的江湖萌芽。但这只是萌芽,而不是江湖本身,因为这些人群拥有江湖的基本属性——漂泊,即远离部落、采邑和宗族,行为游离于社会常规之外。但是,他们不具有江湖典型的组织和制度属性,那时商人和豪侠作为移民,人口规模小,结伙也不稳定,更谈不上制度建设,无法构成独立的社会阶层,因而只称萌芽。 自周代以来,古代中国都是宗法社会,人们通过血缘关系组成宗法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对生活在其中的个体是又保护又控制的。“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为卿或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土,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也是如此。世袭的嫡长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 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于是,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不但得到族权而且得到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在这里获得完备的、严格的体现,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也是周礼的根本原则。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封建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诸侯、大夫、庶民的统治。 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个宗法人,他的血缘、亲缘、职缘、地缘关系,都在他所属的宗法网络中。宗法人长期地蜷缩在宗法网络中,有家长、族长代表自己,不必自己面对社会,其个性是萎缩的,离开了自己所在的宗法就会感到茫然。儒家是宗法制度在意识形态层面的表现,因此,宗法人基本上受到儒家思想的控制,这也是很自然的。宗法人是宗法社会的基础。管仲称宗法人为“石民”,也是很形象的。这一方面说明他们不能或很少移动,另一方面也点明宗法人是社会的柱石。 所谓游民,就是由于各种原因从宗法网络中脱离出来的人们。游民从宗法网络中流离了出来,在宗法制度中没有了角色位置,宗法制度所赋予他的角色意识不存在了,其在宗法共同体保护下所形成的萎缩的个性也要改变,否则就不能生存。所以游民与宗法人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思想意识。 游民脱离了宗法后,生活对他来说是茫茫一片,只能被动地去求生。就是处在这种缺乏自觉状态的游民,当他们闯荡了一些时间后,如果还没有被淘汰,有了一些经验能力,并且能够与自己同命运的游民结合起来去谋生的时候,他们就逐渐成了江湖人。其标志就是能够在江湖上走动和奋斗了。 当然,组成江湖的江湖人不仅仅是游民,笼统地说来,在江湖上行走的都是江湖人。以觅食求生存为基本诉求的游民是江湖人的主体,其数量最多。其他还包括生活在主流社会边缘、抱有不逞之志,希望能在江湖这个灰色群体中得以一逞的人们;也有一些青年羡慕古之游侠,愿意打抱不平,充当社会良心,而投入江湖成为侠者;更有数量很大、并对当时及后世精神生活发生重要影响的江湖艺人。 从我国的历史来看,江湖现象最早出现在社会激烈变革和急剧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在旧秩序的崩溃和新制度的创建过程中,士子们怀着各种才能和技艺,独身走出穷街陋巷,离开深林岩穴,周游于列国之间,闯荡江湖,推销自己。其中有离开家园、连六国而抗秦的苏秦,有为孟尝君设狡兔三窟的冯谖,有敢于自荐的毛遂,有怒发冲冠、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有义不帝秦的鲁仲连。《史记》还专门写了《刺客列传》,记叙侠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等以身赴义、杀身成仁的感人壮举。

编辑推荐

《中华传统文化经典:江湖习俗》对中国的传统思想、社会生活、文化艺术、节日风俗等内容进行介绍,让读者能够全面领略它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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